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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冈法院这个执行员,好样的!

武冈法院 2024-09-18 16:25

一份特殊的包裹……

“喂,你好,请问是廖贻武吗?我这边是邮政快递,你有一份包裹需要签收……”电话那头传来快递员的声音。

接到电话的湖南省武冈市人民法院执行员廖贻武也是满头雾水,最近自己也没有在网上购物啊?心怀疑问的他打开了包裹,映入眼帘的是一面印着“一心为民办实事 公正司法解民忧”的锦旗,一看落款的姓名,他终于知道怎么回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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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前,舒某与绿化公司合伙承包房产公司的绿化工程。为加快工程进度,舒某雇佣了袁某在内的38名农民工参与施工。工程完工后,舒某却迟迟未支付袁某等人工资18万余元。袁某等人多次与舒某协商未果,遂诉至法院,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接到该执行案件后,廖贻武仔细查阅了案卷,发现一方是农民工,一方是企业,如何在维护保障农民工权益和服务营商环境发展大局寻找双方的平衡点,却让他一个头两个大。

“万事开头难,只怕有心人”,廖贻武决定先将舒某约至法院,询问他是不是遇到什么困难了,以至于迟迟未付袁某等人的工资。

“当初为了揽下这个项目,我是卖车又卖房。工程完工后,房地产公司欠我与绿化公司近200万元的工程款,我目前确实是一分钱都没有,你看能不能和袁某他们沟通一下分期支付……”舒某哽咽道。

了解到这,廖贻武明白了舒某不是不愿意支付,只是资金暂时回转不过来,便电话联系袁某等人,询问是否同意舒某分期支付。

“我们都是地地道道的农民,背井离乡来到广东打工,就是想赚点钱,把生活过下去,谁曾想辛苦大半年,一分工资都没有,现在他一分钱都没有付,就想分期付款,我们不同意”袁某等人气愤道。

案件就此陷入僵局。考虑到此案涉及人数众多,廖贻武从情与理的角度出发,劝说双方平复情绪,再另行调解。

今年4月份,绿化公司与房地产公司拖欠工程款一案正式开庭,舒某旁听庭审。庭审结束后,廖贻武将舒某、绿化公司负责人杜某、房地产公司负责人吴某及袁某等人约至法院,现场组织调解。

“大家有什么话当面说、当面聊,把自己的想法讲清楚、讲透彻,一起把这个事情解决了。”在廖贻武的劝说下,当事人态度逐渐缓和,开始说出自己的想法。

“钱也不多,每个人五千块钱都不到,我们还是之前那个想法,分期支付可以,但要先付一些钱。”袁某等人说道。

“绿化工程是我公司和绿化公司签的合同,公司对绿化公司与舒某一同合伙施工的事情并不知情,舒某欠薪的事情和我们没有关系。公司欠绿化公司的施工款,因现金流断裂,暂时不能支付。”房地产公司负责人吴某这么说。

“我的情况大家也知道,不是我不想给,确实是付不了,亲戚朋友都被我借了一个遍,也借怕了,现在我手里面就1000块钱”舒某为难道。

“这个工程虽然是我们和舒某合伙的,但是人是舒某找的,欠薪的事情应该由他支付。我们之间合伙工程的施工款等房地产公司结算了,就支付给他。”绿化公司负责人杜某说出他的想法。

“农民工在你们承包的项目里面做工,怎么和你们公司没有关系?刚刚你也承认是和舒某合伙的,于情于法你们也应该清偿。”听绿化公司负责人杜某这么说,廖贻武立马从法律角度理清双方责任。

你一句,我一言,反复沟通了6个小时,最终绿化公司负责人杜某作出承诺三个月内将所有工资支付到位,并现场支付2万元。

两个月后,袁某等人剩余的16万余元全部履行到位。案件圆满执毕,廖贻武终于将悬着的心放下了。

收到申请执行人袁某等38名工友特意从广东寄过来的感谢锦旗,执行员廖贻武表示,我只是做了我应该做的。
(来源:武冈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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