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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某中学以公谋私?官方:校长立案审查

红网百姓呼声 2024-07-15 11:45

网友举报:隆回县金石桥镇黄金井中学校务会成员以公谋私

金石桥镇黄金井中学校务会成员以公谋私,只手遮天。自课后服务开展以来,金石桥镇黄金井中学年年因课后服务费用不按政策发放,年年有老师投诉到金石桥镇中心学校,中心学校下来调查后学校就改做两份帐,一份假账供上级部门检查,一份真帐则为学校校务会成员牟取私利、实际发放费用的情况。该现象年年如此、虽然老师年年投诉、中心校责令次次整改,却屡禁不止。为题根源凸显,助纣为虐之风加速了这些校务管理人员的有恃无恐,因此特上报发出百姓之声,现特附上黄金井中学2024课后服务费发放清单图片及说明。
1、我校工作日每天有两节课后服务课,课一100元/节,课二120元/节。表中前七人都为校务会成员,都没有课二,其中一位校长课一课二都没有,但这群校务会成员领到的课后服务费却比扎扎实实上了课的一线教师领到的费用多的多。


2、表中的社团课时数在实际的教学中是没有开展的,从图中可以看到校务会成员的社团课时数竟达到了16节之多,每节课120元,该项费用校务会成员就达到了9600元,数目之大让人瞠目结舌。
3、表中的行政管理费实则校务会成员每人每周的轮流査堂费,言外之意就是一线教师们在教室里扎扎实实上两节课,每节课45分钟,智能领到100/120元,而校务会成员只需每节课从教室门前过一圈就可以领到120元/节。
4、图中的采买费用指的是因课后服务的需要而采购的器材费用,但今年我校并没有采购相关器材,现实中造的多数是假账。
5、该问题还只是学校诸多问题中的冰山一角,希望刘书记能够看到,派专人下来调查,肃不正之风,莫让一线教师寒了心。

图片

隆回县教育局回复

网友:

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收悉后,县教育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派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牵头组成调查组进驻学校进行核查,现就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1、经核实,该校管理人员领取的课后服务费平均数略高于一线教师领取的平均数,与上级文件相违背(《湖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湖南省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教发〔2024〕12号)规定,直接参与管理的行政管理人员课后服务不得高于超过直接参与课后服务的人均补助)。现已重新对该校课后服务费用分配进行核算,同时对尚没开展社团活动课的课时费已追回,造册全部退还学生家长。整改后,学校管理人员所领课后服务费均低于一线教师课后服务费平均数。


2、学校器材采购均系正常开支且附有完整的购买发票,但没有及时向全体教师公开采购情况,造成部分教师误解。
3、已对学校相关责任人启动追责程序,对校长实行立案审查。
4、要求全县各学校针对此类问题立即进行自查自纠,举一反三,立行立改。同时,进一步规范学校课后服务管理,加强收支监管,加大财务公开力度,及时公示课后服务成本、收支等有关情况,自觉接受监督,坚决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感谢网友对我县教育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隆回县教育局



隆回县金石桥镇中心学校
网民:

你好!你的帖子我们已收到,经隆回县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和金石桥镇中心学校对该校课后服务费用分配情况进行核查,现答复如下:

1、该校只有一套课后服务费用分配的账目。

2、按照新的《湖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湖南省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教发〔2024〕12号)文件,对该校的课后服务费用进行核算,该校对于没有开展的社团活动课的课时费,已经造册在7月5日全部退还给学生家长。

3、按照新的文件核定以后,该校校务会成员所领课后服务费都低于一线教师课后服务费平均数。

4、该校器材采购均系正常开支且附有完整的购买发票及对应的实际器材物品,且未超出规定的标准。

5、黄金井中学已对存在的问题整改到位,隆回县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已启动对相关责任人的问责机制。

感谢网民对我镇黄金井中学课后服务工作的关心与关注,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监管,提高课后服务工作质量。

隆回县金石桥镇中心学校
2024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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