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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医保基金违法违规案例的通报

隆回县医疗保障局 2020-12-25 09:48

今年,隆回县医疗保障局继续加大基金监管力度,严厉查处了一批医保基金欺诈骗保行为,为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现将我县4起典型案例予以通报:

2020年7月,县医疗保障局对县第二人民医院进行了医保稽查,发现该院存在无服务收费、超标准收费、违规收取材料费、重复收费、无指征滥用检查、自立项目收费、其他违规收费、不合理用药等行为。

县医疗保障局作出如下处理:

1.对县第二人民医院违规费用予以追缴300万元。

2.对县第二人民医院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责令对存在问题限期进行整改。

2020年9月,县医疗保障局对隆回德铭医院进行了医保稽查,发现该院存在无服务收费、超标准收费、违规收取材料费、重复收费、无指征滥用检查、自立项目收费、其他违规收费、不合理用药、五保户违规接诊等行为。

县医疗保障局作出如下处理:

1.对隆回德铭医院违规费用予以追缴68.69万元。

2.对隆回德铭医院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责令对存在问题限期进行整改。

2020年10月,县医疗保障局发现隆回县第二人民医院医生刘某某,协助患者刘某甲冒充刘某乙办理住院手续。该院住院医生、医保科工作人员没有履行工作职责核对病人身份,造成刘某甲冒名顶替住院、骗取医保基金的违法事实。刘某甲住院总费用4167.58元,医保支付2578元。

县医疗保障局作出如下处理:

1.对冒名顶替住院发生的医保支付费用2578元予以追回,并按五倍予以拒付,计15468元。

2.停止刘某乙享受2020年度医保待遇的权利。

3.将首诊医生刘某某纳入医保诚信体系管理,并将违法线索移交卫健部门处理。

4.约谈该医院负责人及分管领导,责令立即进行整改,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

2020年11月,县医疗保障局对南岳庙卫生院进行稽查,发现该院医务人员诱导住院病人、放宽标准住院、挂床住院、化验无收费等行为。

县医疗保障局作出如下处理:

1.对南岳庙卫生院违规费用进行追缴并处三倍罚款1256元。

2. 对南岳庙卫生院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责令对存在问题限期进行整改。

以案为鉴,各协议医疗机构务必吸取上述案件的教训,加强法制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全面深入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隆回县医疗保障局

2020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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