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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电话公布!隆回将严查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

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08-04 10:50

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市场价格

行为提醒告诫函


全市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紧急部署,为切实做好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市场价格监管工作,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维护广大消费者利益,促进经营者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防止发生各类价格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和《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自觉做到明码标价,增强社会责任感,加强价格自律。


二、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

三、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谋取暴利;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方式,虚假标价、模糊标价。

四、各核酸检测机构严格执行价格公示制度,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对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进行收费公示,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

五、行业协会不得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联合提价、操纵市场价格,积极引导经营者合法经营,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六、自本提醒告诫函发布之日起,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应高度重视,全面整治自身存在的不规范价格行为,经提醒告诫仍未规范的,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经市场监管部门查证核实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实施顶格处罚。

欢迎广大市民对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对于价格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投诉举报电话12315。
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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