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隆回资讯隆回新闻 隆回原副县长李博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被“双开”!

隆回原副县长李博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被“双开”!

邵阳市纪委监委 2021-01-28 16:10

邵阳县委原常委、统战部长李博严重

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日前,经邵阳市委批准,邵阳市纪委监委对邵阳县委原常委、统战部长李博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博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在违规借贷问题专项清理过程中,不按要求报告个人违规借贷的情况;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违反群众纪律,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违反工作纪律,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所送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李博及其家庭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其合法收入,差额巨大,不能说明来源,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此外还涉嫌赌博犯罪和高利转贷犯罪。

李博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背离初心使命,丧失理想信念,对省委、市委“约法三章”置若罔闻,长期打牌赌博并纵容涉黑团伙骨干成员开设赌场,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邵阳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邵阳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由邵阳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邵阳市纪委监委)


李博简历

李博,男,汉族,1972年10月出生,湖南隆回人,1991年7月参加工作,1994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3年2月至2006年3月,任隆回县七江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2006年3月至2009年12月,任隆回县罗洪乡党委书记

2009年12月至2016年11月,任隆回县金石桥镇党委书记

2016年11月至2016年12月,任隆回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金石桥镇党委书记;

2016年12月至2018年12月,任隆回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2018年12月至2020年10月,任邵阳县委常委、统战部长

2020年10月,被免去邵阳县委常委、统战部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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