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根据债权人隆回县际红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2年6月10日裁定受理隆回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指定湖南东放明律师事务所担任隆回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本院定于2022年12月23日9时30分在隆回县人民法院第十一审判庭以网络视频会议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届时债权人需通过“银法通-案件综合服务平台”参加会议,参会通道有以下三种方式:方式一:手机微信小程序登录参会,小程序名称:中信银法通综合服务平台;
方式二:手机端参会链接:(https://xyb.citicbank.com/yftc);方式三:电脑端参会链接:(https://xyb.citicbank.com/yft),具体参会步骤管理人另行通知。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出席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系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债权人签署的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或法律工作者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或法律服务所的指派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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