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县2023年秋季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已基本结束,根据《隆回县2023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公告(四)》的要求,被录取的起始年级学生原则上不进行学位互换。如特殊情况可以申请学位互换。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1、互换双方必须是均参加了电脑派位或属于调剂录取的,且承诺不存在学位买卖行为,否则,一经发现取消互换资格,并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2、未互换前,申请互换的学生需先在已预录学校报名并暂时就读。
3、9月7日-8日进行互换,互换学生在需要互换的学校进行登记,互换学位的双方签订协议(协议上需有互换学位学生的姓名和身份证号,及双方家长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和电话号码)。学校将互换后的学生注册学籍并打印注册页面,学籍管理员确认签字。
4、中心学校和县直学校在互换协议上签字、盖章后,由中心学校和县直学校统一交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审核学籍注册情况并签字确认;
5、完成流程后,学生在互换后学校就读。
各中心学校和县直学校要安排专人指导家长熟悉互换流程,对符合互换条件的要做好转接手续,对不符合条件的要予以拒绝,严禁徇私舞弊,对于违法违纪行为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隆回县教育局
202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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