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隆回县人民医院超市商品及食堂食材委托配送服务项目2、项目地点:隆回县人民医院内3、配送范围:超市所经营的商品及食堂所需的食材(含日常生活用品、水果、副食品、日杂玩具、粮油及调味品、肉食、蔬菜等)。4、服务期限:三年(在服务期限内,甲方停止自营经营,乙方配送自行终止合同,甲方不进行违约赔偿)。二、比选申请单位应具备的资格条件1、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有效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有效身份证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3、供应商拟派2人及以上的配送人员必需为本公司正式员工并提供比选截止时间前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4、供应商需是隆回县食品代理商且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5、比选承诺书:承诺配送商品价格参照美宜佳连锁超市同期配送价格(含税),没有的商品根据本地市场价格双方协商(医院参与市场价格调查);配送过程中的所有费用(人员、车辆及安全问题等)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商品质量需符合食品安全质量相关规定,且配送的商品不能超过保质期时间的三分之一。严格按比选人所需计划的数量、时间和要求配送。(格式自拟)6、提供不良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即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截图);(1)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7、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按其规定签署。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三、比选文件的获取1、贵公司如有意参加本次比选,请于2023年07月31日起至2023年08月02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第二条规定的“比选申请单位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证明资料、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隆回项目部(地址:隆回县广电大厦斜对面鲜美超市巷子东进100米)购买比选文件,逾期报名的,比选人不予接受。2、比选文件售价:400元/套。四、选定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由评审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比选申请人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第一名为中选单位。五、比选保证金1、比选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元(¥100000.00)2、保证金缴纳方式: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从比选申请人基本账户一次足额缴入到比选人指定账户。3、收取投标保证金账号:7310214000000002404行号:3205 5107 3107开户银行:宁乡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户名称: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4、比选结束后,未中比选申请人的保证金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账户。中选人的保证金转为配送商品的质量保证金,中选人的质保金配送终止后1个月内无息退还。六、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7日下午15时00分(即开标时间)2、比选地点: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隆回项目部(地址:隆回县广电大厦斜对面鲜美超市巷子东进100米)3、开标要求: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原件)、比选申请文件、比选文件要求的证件原件亲自到场参加开标。未按以上要求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无效响应。4、比选申请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比选申请文件电子版1份(U盘);比选申请文件每页需加盖单位公章,规定处由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5、比选申请文件装订要求:共分一册,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提倡双面打印。6、比选申请文件的密封:比选申请文件需密封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七、比选费用1、比选申请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次比选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2、代理服务费:由比选人按合同约定向代理机构支付。八、配送付款方式凭比选人的签收单每10日提供税务票据按实结算。九、其他▲确定中选单位后,比选人组织相关人员对中选单位的硬件设施(仓库、冷库、车辆、人员等)进行现场考察,如与比选申请文件不符,取消中选资格。十、联系方式比 选 人:隆回县人民医院地 址:隆回县桃洪镇朝阳路132号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39-8244615 代理机构: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隆回县广电大厦斜对面鲜美超市巷子东进100米联 系 人:邹女士 电 话:0739-8699169/16673966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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