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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市监局以权谋财?!官方回应来了....

红网百姓呼声 2022-03-25 15:42

3月10日,一自称“我是文局长老表”的,在湖南红网“百姓呼声”栏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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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权谋财

隆回病了,真的病了,病的不轻,几乎没有解药!

以“病”为标题,实属无奈。

作为外地来隆回经商的异乡人,算是半个隆回人吧。

隆回的工业经济、第三产业实属落后,没有任何的支柱产业。

真正能在隆回落地发展、生根发芽、解决就业问题和惠及隆回人民的企业屈指可数,难道这帮官老大爷们你们心里没点数吗?没个底吗?能真正留住人家吗?雁过拔毛。

不管是大企业还是小规模的公司和微小型的个体工商户,都难逃此劫,今儿不是工商、税务检查,就是消防、食药局、安监局等等轮番上阵各种美其名曰的“检查”,此类“检查”的背后不知暗藏多少猫腻,明里、暗里有多少利益输送和权利寻租。

各类沙场、石场、小加工厂纷纷被迫关停和倒闭后,就打起了这类经营场所的主意:小饭店餐馆、小超市、宾馆旅馆、药店、小诊所、足浴店、土特产、药材店、五金店、面包店、早餐店等等。

隆回城东工业区某企业及近期座落在恒丰酒店附近被迫停业的好之惠超市(请食药局、消防局的领导站出来澄清一下,你们的马仔没有去敲诈过人家,没有拿过好处费?)就是你们这群害群之马对咱们这些企业、个体工商户干的好事情,这就是你们的“典型功劳”之一,也是你们的功劳缩影!

隆回县城的农贸市场及周边五金店的电器设备3C认证检查,你们敢肯定没有钓鱼执法?前脚派人去“买”一定数量的电器产品,后脚去罚款2万打底,你们敢肯定和保证,对天发誓这事不是你们的干的吗?

你也有一天会下台,会成为无官无权的老百姓,你们今天可以罚我们的血汗钱,我们会教育我们的子孙后代来回报你们种下“恶果”,一定会让这个恶性循环继续下去,来回报你们!

所谓的工商、安监合并为药品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局,你们的盘子大了,好欺压百姓。超市不是蔬菜农药残留超标就是某方便面、卫生巾过期,且是带着过期产品去朝阳市场、农贸市场等地钓鱼“检查”和执法。

不是店里有老鼠就是卫生不达标,不是被子没换就是环境脏乱差,不是消防通道不合格就是消防材料不阻燃,建筑工地上的各种美其名曰的安全、质量监督检查,你们总有各种各样的“处罚”理由来获得罚款来分奖金。

一进店门就是诱导咱们犯法,套路我们这些生活在社会最底层,不懂法,没有社会背景的穷苦老百姓。你们除了有这点本事,还能干点啥事出来。老百姓赚点钱都是血汗钱,是一个家庭的救命钱。

近日隆回县的市场监督管理局这只无形的“黑手”、无情的“毒手”伸向了地处隆回最北面的,经济最落后,离县城最远,汉族瑶族混居的小沙江镇,近日在小沙江镇进行以罚款为目的突击“检查”。

动辄罚款2——5万,是隆回人民一个人的年平均收入。全球新冠疫情爆发,经济衰退严重,远离县城的乡镇实体经济更是雪是加霜,房租居高不下,店里销售、宾馆住宿、餐饮饭店的生意更是日益下滑,举步维艰。

请问你们这帮“检查人员”平时对我们这些商家有做出过任何实质性的帮助吗。

试问你们的用意何在,良心何在?

你们为小沙江的经济建设做出了什么贡献?请你们扪心自问?

我们小沙江的本土企业盛世丰花产品、猕猴桃你们有帮助推广过吗?

你们开具的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和责令改正通知书就是强制罚款单吗?

逼迫、恐吓当事人签字,完全违背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

为什么行政强制措施变成了罚金?

责令改正通知书给到当事人改正的机会吗?

你们有对每个行业做出过规范引导和教育吗?行政处罚没有警告吗?

有违法所得吗,违法经营处罚有上限和下限吗?

你们的权利就是法律,你们的权利可以捞钱!

你们从来没有进店规范、引导咱们如何合法经营、管理?

你们想年底捞点买棺材,给你们家里人用吗?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做为高学历的你们应当知道处无为之事的真正含义!

关于这帮人的回复,简直瞎扯蛋,避重就轻。你们能保证好之惠超市没有被敲诈,要不要把当时拍的视频发出来,相关部门三番五次上门间接或变相要好处费,只想问你们敢不敢保证,你们的小弟没来我们店,有监控有视频作证的,每次都有提篮子的人来。

请逐一回复,不要来官腔官调。敢说在农贸市场某五金店、在隆回汽车总站和人民医院附近的药房和一笑堂等大大小小的诊所,没有钓鱼执法过,以罚款代为管理,以罚款为最终目的,完成年度任务和指标。

以小沙江镇上的麦香村店为典型的罚款。

3月15日,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回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

关于您对我局执法情况的投诉,现回复如下:

1.关于因“敲诈”导致企业倒闭停业的情况。您举例的“恒丰酒店附近的好之惠超市”,经查实,该好之惠超市2021年5月因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被处罚;2021年8月因被举报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第二次受到行政处罚;2021年11月因再次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被立案调查。在调查处理过程中不存在执法人员“敲诈”情况,对其处罚情况也依法进行了公示。

2.关于“钓鱼执法”的问题。您举例的“关于农贸市场周边五金店3C认证的检查”是我局收到西门子公司投诉举报材料后进行的针对检查,且经鉴定查实,有几家五金店所售卖的“西门子”开关插座均属假冒伪劣产品。本局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进行调查、调解、处置,并在此过程中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予以立案查处,完全是依照《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和第二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履行的法定职责,是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督促经营者主动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法定义务,维护消费者权益的需要。

3.市场监管整合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物价、商标、专利、商务、盐业等领域的行政执法职责,对相关领域依法实施监督检查,并确保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以及市场秩序等,权责相依。我局所有的行政处罚在决定之前均责令当事人改正,情节轻微的符合《隆回县市场监管领域危害后果轻微违法行为首错免罚清单》(共88条)不需要行政处罚的,均只书面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并在规定时间内对责令改正事项是否整改进行督促检查。我局成立五年来的行政处罚案件,其中90%的案件依照法律的规定裁量时,实行的是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相适应的减轻处罚,并没有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上限进行处罚。总体来看,针对市场主体的行政处罚,我县目前处于包容审慎监管、维护市场主体快速发展的初始阶段。

4.关于“在小沙江镇进行以罚款为目的突击检查”的问题。您举例的“近日在小沙江镇进行以罚款为目的突击检查”,是我局2021年12月上旬根据年初就制定的抽样检测计划,组织执法人员对小沙江境内的电取暖器具经营户进行的专项检查,进行了两批次的电取暖器抽样检测,其中有一批产品检验不合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我局对经营该批不合格产品的经营户进行了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对发现有轻微违法行为的四家经营户,我局执法人员只责令当事人当场改正,并没有罚款。您所说的“近日在小沙江镇进行以罚款为目的突击检查”、“动辄罚款2-5万”、“开具的行政措施决定书和责令改正通知书就是强制罚款单”的情况均不存在,小沙江镇也没有一家叫“麦香村”的经营户。

感谢您对我县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关注与监督。若我单位工作人员有违法违纪行为,请您向我县纪检监察部门举报。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强监管,确保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合理实施裁量权。如发现市场主体有违法行为,我局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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