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接到“隆回县公安局紫阳派出所处事不公”的情况反映后,我局高度重视,经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2020年08月12日,钱目华(包工头)的工友郭世金在工地施工时被挖机弄伤,随后郭世金被送至医院救治。几日后,郭世金的妻子及两个儿子郭时江、郭石江到钱目华家索要医药费,钱目华以挖机不是他的为由拒绝支付,引起郭世金家属不满。钱目华欲驾车离开。郭世金的妻子便拉住钱目华的手要求其给一个说法,钱目华便动手打开郭世金妻子的手。郭世金的两个儿子见钱目华动手打他们的母亲便对钱目华进行殴打。在场的其他人员对双方进行劝架。钱目华认为自己吃了亏便驾驶自己的面包车撞向挡在前方郭世金儿子的车,致使郭世金大儿子郭时江小车右侧受损。
隆回县公安局紫阳派出所接警后,将当事人双方带至派出所进行询问。当事人双方以被对方打伤为由要求住院。紫阳派出所民警为其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鉴定结果是钱目华的人身损伤程度为轻微伤。鉴于当事人双方系因纠纷引起的打架,民警协同司法所的工作人员进行调解,但钱目华在只花费两千多块钱医药费的情况下,要求郭世金大儿子郭时江赔偿数万元医药费,调解失败。后民警对郭世金小儿子郭石江以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行政拘留十天,并处罚款五百元。对钱目华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的违法行为行政拘留五天。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隆回县公安局
2020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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