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县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规定,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洞口县公安局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查快处,现将疫情防控期间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违规聚集
2022年10月26日,洞口县文昌街道办事处文昌社区居民肖某、罗某映、向某建、杨某等人违反疫情防控规定,聚集在肖某家中打麻将。违法行为人肖某等4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2022年10月28日,竹市镇街某兽药商店内,屋主刘某松聚集邻居陈某湘、唐某冬、潘某菊等人在店内打字牌娱乐,违反当前疫情防控规定。违法行为人刘某松等4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2:拒不落实防疫措施
2022年10月28日,王某某在防疫人员明确告知其属于高危人群需要居家隔离的情况下,未经报告擅自离开居住场所,并在城区内人员密集场所长时间逗留。王某某的行为严重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规定。目前,公安机关已对王某某介入调查,视情节将依法严肃处理。
2022年10月12日14时许,陈某容(男,44岁,武冈市人)驾驶一辆大巴车在大水收费站下高速,未经高速卡口疫情防控工作人员许可擅自开车离开。违法行为人陈某容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3:拒不配合防控管理
2022年10月27日,潘某某(男,29岁,山门镇岩塘村人)不遵守洞口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命令,强行闯卡冲卡。违法行为人潘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并罚款。
2022年10月24日,谭某华(男,37岁,绥宁县人)在洞口县城所住酒店被列为封控区,25日晚,其因不满被隔离想强行离开,不听工作人员劝阻并损坏财物。违法行为谭某华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4:编造、传播虚假信息
近日,肖某刚(男,42岁,洞口县毓兰镇人)编造“人民医院红码人员做核酸检测要收费”的虚假信息,并通过短视频平台散播。违法行为人肖某刚已被公安机关予以行政拘留。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居民群众严格遵守各项防疫规定,积极配合做好各项防疫工作,共同筑牢防疫坚实屏障。对于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而导致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警方将依法从严从快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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