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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隆回120人涉电信网络诈骗被刑拘

隆回公安 2021-07-06 15:39

隆回县公安局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破案公告(一)

隆回县公安局自今年开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行动以来,共刑事拘留涉嫌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120人,其中涉嫌电话卡,银行卡(以下简称“两卡”)犯罪人员104人,涉嫌偷越国(边)境犯罪人员16人,现将打击惩处情况分批予以公告:
一、打击惩处因非法出租、出借、出售、购买“两卡”帮助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嫌疑人43人,以下9人现均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丁某杰(男,25岁,隆回县岩口镇塘头村4组人)、曾某(男、36岁,隆回县高平镇雪界村13组人)、莫某(男,19岁,隆回县北山镇莫家村3组人)、陈某华(男,32岁,隆回县横板桥镇大塘村4组人)、刘某林(男,28岁,隆回县雨山铺镇九龙村10组人)、胡某冬(男,23岁,隆回县滩头镇大底村8组人)、郑某(男,31岁,隆回县荷香桥镇火星村7组人)、赵某(男,32岁,隆回县司门前镇东山村1组人)、李某(男,30岁,隆回县金石桥镇金南居委会5组人)
二、打击惩处因非法出租、出借、出售、购买“两卡”帮助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并参与诈骗犯罪活动从中牟利,涉嫌诈骗罪嫌疑人11人。以下4人现均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罗某(男,20岁,隆回县南岳庙镇罗州村4组人),刘某波(男,32岁,隆回县雨山铺镇雨山村5组人),陈某(男,30岁,隆回县桃洪镇阴山村1组人)、阳某(男、23岁,隆回县六都寨镇朝阳村15组人)。
三、打击惩处明知是他人犯罪所得,依然非法出租、出借、出售、购买“两卡”给予他人转账、取现,从中牟利,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嫌疑人50人。以下3人现均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丁某(男,23岁,隆回县桃洪镇大井社区工商街人)、刘某(男,21岁,隆回县雨山铺镇九龙村12组人)、阳某吉(男,18岁,隆回县六都寨镇坪溪村4组人)。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公安机关严厉警告非法出租、出借、出售、购买“两卡”或参与电信网络诈骗及偷越国(边)境违法犯罪分子,即刻收手,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否则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公安机关呼吁广大人民群众积极监督,如发现此类违法犯罪线索,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2021年7月2日 (百份以上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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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隆回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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