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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某镇有人举报青源村经济场租赁操作违法违规,且看答复!

隆回你好 2020-12-08 10:20

12月4日,署名“青源村村民”的一篇《举报隆回县三阁司镇青源村经济场租赁违法违规操作》的帖子,在湖南红网“百姓呼声”栏转发出来。

4日和5日,有三人跟帖发表了看法。

5日下午,署名“胡不喜”的以隆回县“三阁司镇人民政府”的落款,进行了回复。


举报隆回县三阁司镇青源村经济场租赁违法违规操作

隆回县三阁司镇青源村村委会违法违规暗箱操作与隆回县众恒牧业有限公司大股东黄元根签约经济场《租赁合同》,并于2020年7月16日在没有向经济场所在地的青源村村民做出任何关于建设养猪场的公示而非法动工,也没有在经济场所在地青源村公示任何关于养猪场建设审批手续和前期的环保可行性报告,动用大型机械,非法挖毁油茶林近80亩,及其他杂木林40多亩。青源村村民请求政府相关部门严查隆回县三阁司镇青源村经济场违法违规暗箱操作、剥夺村民知情权表决权、藐视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一、青源村经济场的来源

青源村是由源冲村和青山村合并而来,其中源冲村是由杨家冲、元冲、茶园塘三部分组成,经济场所在的山俗称为“人形山”。原源冲村为了建大队经济场,于1967年将所辖6个生产队的土地进行抽调,集中于人形山建设原源冲村村民集体所有的经济场。几十年来一直用于种植茶叶树与水果树,因茶叶树与水果树老化原因,青源村村委于2015年将经济场租赁给村民黄湘平向县里立项种植油茶林(县里林业局有立项证明)。2019年10月村委会突然将经济场收回。

二、违法违规暗箱操作的租赁行为

青源村村委会在收回此前所租赁的经济场之后,2020年6月初违法违规暗箱操作与隆回县众恒牧业有限公司大股东黄元根签约了第一份经济场《租赁合同》。后因为违法建设养猪场一事被村民发现强力阻止后,又于2020年10月28日违法违规换签第二份《租赁合同》,其违法违规行为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规定,土地承包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二)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三)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四)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五)签订承包合同。而青源村经济场租赁从头到尾都是用隐瞒、欺骗的方式,从未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进行正常的承包租赁流程去签约《租赁合同》,剥夺青源村村民作为经济场集体所有者的租赁知情权。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规定,承包方对于集体土地承包须“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而青源村村委会从头到尾没有召开过全体村民会议对经济场租赁进行过商议和表决。剥夺青源村村民作为经济场集体所有者的租赁表决权。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规定,承包方承担下列义务:(一)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未经依法批准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二)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而青源村村委会及经济场承包人隆回县众恒牧业有限公司大股东黄元根在没有将承包方案和承包实际用途(建设大型养猪场)对青源村村民进行过任何审批公示的前提下非法大肆挖毁山体,非法改变土地原有的种植用途。在8月底村民发现挖毁山体用于建设养猪场之后强力阻止下才于11月6日在网上出示了部分审批资料,仍未在经济场所在地青源村做详细的公示。一再藐视国家法律法规,无视村民相关权利。

三、请求政府部门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对于隆回县三阁司镇青源村经济场租赁的违法违规暗箱操作行为,青源村全体村民请求湖南省政府相关部门、邵阳市政府相关部门、隆回县政府相关部门为青源村全体村民做主:

1、严查隆回县三阁司镇青源村经济场租赁背后违法违规的操作人和审批者。

2、撤销隆回县三阁司镇青源村经济场的非法《租赁合同》。

3、责令隆回县众恒牧业有限公司恢复所挖毁的经济场原貌并赔偿因此所造成的毁林损失。

隆回县三阁司镇青源村村民

2020年12月4日

有三人跟帖如下:



廉政:怎么又是三阁司

第2楼
怎么又是三阁?三阁司镇政府你们怎么了?难道真的是来打醬油的?
2020-12-04 19:12:34

网友2020103011153696:顺应民意第3楼
说明三阁司镇的为官者官僚主义特别严重
2020-12-05 10:45:51

网友2020120310063089:严惩违法者第4楼
无视村民藐视政府希望有关部门严查此事!相信党政府会秉公处理此事!
2020-12-05 11:00:43


署名“胡不喜”的以“三阁司镇人民政府”的落款,进行了回复



胡不喜:回复第5楼

尊敬的网友: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调查了解,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1.在收到青源村群众举报后,县、镇两级领导高度重视,我镇成立工作专班,一方面由镇分管领导带畜牧、水利、环保、自然资源、林业等相关部门于9月12日到青源村猪场建设地址实地勘察,向周边群众了解情况;另一方面工作组还向猪场建设方询问了相关情况,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要求猪场建设方要保持现状,暂停建设。11月15日我镇召集县直有关部门同志、村民群众代表、猪场建设方进行了专题调度,会议充分听取了群众代表意见,同时也对企业提出了要求。

2.该宗土地为青源村经济场,属集体土地,为发挥该宗地块经济效益,盘活村集体经济,经村支两委、群众代表“四议两公开”程序后,与湖南众恒牧业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符合程序规定。

3.湖南众恒牧业有限公司就选址问题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走访调研和专题论证。选址确定后在村进行了公示,随后该公司向隆回县发改局申请立项,林业、畜牧、水利、环保、自然资源等单位进行现场核查,并分别为该企业办理了相关手续。经核查,该猪场建设符合原规划和红线图。

4.11月16日,我镇主要领导带队,组织派出所干警就群众反映的该猪场建设毁祖坟的情况再次到现场查看。因没有前后对比图片,相关佐证资料仍需考证,有关情况派出所正在调查。

5.因该企业尚在平整土地中,尚未出现您反映的污染水源和淹没村庄的事件。但鉴于您反映的情况,我镇已向县有关部门汇报,要求水利、环保部门就相关问题再次进行论证,出具专业论证报告。

感谢您对我镇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三阁司镇人民政府

2020-12-05 19: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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